干燥综合症(干燥综合症)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发表者:张剑勇 高建华
日期:20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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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我妈妈今年58岁了,患了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听说这个病是一个慢性疾病,非常顽固。请问专家:根据什么症状、体征以及化验检查,才可以确诊此病?
专家回复:根据2002年修订的干燥综合征国际诊断(分类)标准,诊断干燥综合征要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确诊:
1、口腔症状。以下三项中有一项或以上:每日感到口干持续3个月以上;成人腮腺反复或持续肿大;吞咽干性食物时需要水帮助。
2、眼部症状。以下三项中有一项或以上:每日感到不能忍受的眼干持续3个月以上;感到反复的沙子进眼或沙磨感;每日需用人工泪液3次或3次以上。
3、眼部特征。下述检查任一项或以上阳性:schirmer I试验(+)(<=5毫米/5分);角膜染色(+)(>=van bijsterveld 计分法)。
4、组织学检查。小唇腺淋巴细胞灶>=1
5、唾液腺受损。下述检查任一项或以上阳性:唾液流率(+)(<=1.5毫升/15分);腮腺造影(+);唾液腺同位素检查(+)。
6、自身抗体:抗SS-A抗体(+)或抗SS-B抗体(+)(双扩散法)。
原发性干燥综合症:无任何潜在疾病情况下,按下述两条诊断:第一条,符合上述条目中四条以上,但条目4(组织学检查)和条目6(自身抗体)需至少有一条阳性。第二条,条目3、4、5、6四条中任三条阳性。
继发性干燥综合症:患者有潜在的疾病(如任一结缔组织病),符合条目1和2中任一条,同时符合条目3、4、5中任两条。
诊断原生性干燥综合征或继发性干燥综合征必须除外:额头面部放疗史,丙肝病毒感染,艾滋病,淋巴廇,结节病,抗乙酰胆碱药的应用(如阿托品、莨菪碱、溴丙胺太林,颠茄药等) (注:干燥综合症病人或亲属可加QQ群交流,群号: 118194945 ,本网站站长私人微信号: ssgzz88 )
专家回复:根据2002年修订的干燥综合征国际诊断(分类)标准,诊断干燥综合征要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确诊:
1、口腔症状。以下三项中有一项或以上:每日感到口干持续3个月以上;成人腮腺反复或持续肿大;吞咽干性食物时需要水帮助。
2、眼部症状。以下三项中有一项或以上:每日感到不能忍受的眼干持续3个月以上;感到反复的沙子进眼或沙磨感;每日需用人工泪液3次或3次以上。
3、眼部特征。下述检查任一项或以上阳性:schirmer I试验(+)(<=5毫米/5分);角膜染色(+)(>=van bijsterveld 计分法)。
4、组织学检查。小唇腺淋巴细胞灶>=1
5、唾液腺受损。下述检查任一项或以上阳性:唾液流率(+)(<=1.5毫升/15分);腮腺造影(+);唾液腺同位素检查(+)。
6、自身抗体:抗SS-A抗体(+)或抗SS-B抗体(+)(双扩散法)。
原发性干燥综合症:无任何潜在疾病情况下,按下述两条诊断:第一条,符合上述条目中四条以上,但条目4(组织学检查)和条目6(自身抗体)需至少有一条阳性。第二条,条目3、4、5、6四条中任三条阳性。
继发性干燥综合症:患者有潜在的疾病(如任一结缔组织病),符合条目1和2中任一条,同时符合条目3、4、5中任两条。
诊断原生性干燥综合征或继发性干燥综合征必须除外:额头面部放疗史,丙肝病毒感染,艾滋病,淋巴廇,结节病,抗乙酰胆碱药的应用(如阿托品、莨菪碱、溴丙胺太林,颠茄药等) (注:干燥综合症病人或亲属可加QQ群交流,群号: 118194945 ,本网站站长私人微信号: ssgzz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