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的旱灾——如何识别干燥综合征?(3)
人体内是否干涸、干涸到什么程度呢?这需要我们做许多方面的细致工作。
除仔细、系统询问了解各个方面的病情之外,还根据个人情况的不同,合理选用各种细致检查/化验,以了解口腔、唾液腺、唇腺功能,眼睛、泪腺分泌功能,体内免疫功能的紊乱程度,各种免疫细胞的功能状态(有无蠢蠢欲动的“造反派”),有无自身抗体(各种搞破坏的作案工具),各处内脏(如肝肾肺等等)的功能,有无骨质疏松,有无肿瘤的苗头,等等。
基础上述的工作,我们就可以做出该病的诊断,并判断病变的范围、轻重、缓急,并据之确定治疗方案。
事实上,因为不同患者的疾病表现差异很大,这给诊断带来一定困难。在过去四十年间,国内外学者不断推出了很多“诊断标准”(如下图),其中2002年WHO提出诊断标准尤为详细,而2012年ACR提出的标准则较为简洁。详见下列图表。
但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标准都是死板的,都是人为划定的。制定这些条条框框,在实际工作中绝不是万能的,“不能用同一个尺度来衡量每一个人”。
很多早期病例、不典型病例、或特殊病例,如果教条主义地套用标准,往往会出现漏诊,或“冤枉好人”。
下列图表仅供参考。
表1.过去四十年间干燥综合征诊断标准的演变
1976年 | 哥本哈根标准 |
1986年 | 圣地亚哥标准 |
1992年 | 欧洲诊断标准 |
2002年 | 修订的WHO国际诊断(分类)标准 |
2012年 | ACR国际分类标准 |
表2.2002干燥综合征修订的WHO国际诊断(分类)标准
I、口腔症状:3项中有1项或1项以上 1、每日感口干持续3个月以上; |
II、眼部症状:3项中有1项或1项以上 |
III、眼部体征:下述检查任1项或1项以上阳性 |
IV、组织学检查:下唇腺病理示淋巴细胞灶≥1。(指4mm2组织内至少有50个淋巴细胞聚集于唇腺间质者为一灶)。 |
V、 唾液腺受损:下述检查任1项或1项以上阳性; |
VI、自身抗体:抗SSA或抗SSB(+)(双扩散法) 3、必须除外:颈头面部放疗史,丙肝病毒感染,AIDS,淋巴瘤,结节病,GVH病,抗乙酰胆碱药的应用(如阿托品、莨菪碱、溴丙胺太林、颠茄等)。 |
表3.2012年ACR干燥综合征诊断标准分类
具有干燥综合征相关症状和体征患者如能满足以下三条标准至少两条即可诊断 |
(1)抗SSA和/或抗SSB阳性(或RF阳性和ANA滴度大于等于320) |
(2)唇腺活检显示灶性淋巴细胞浸润性唾液腺炎,每4mm2具有一个及以上的评分在1以上的淋巴细胞灶 |
(3)眼着色评分大于等于3的角结膜炎 |
必须除外:颈部和头部放射治疗史,丙肝病毒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结节病,淀粉样变,移植物抗宿主病,IgG4相关疾病 |
(注:干燥综合症病人或亲属可加QQ群交流,群号: 118194945 ,本网站站长私人微信号: ssgzz88 )